洞悉过往(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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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一场大雨清洗了整座城市的尘埃,也顺便给深圳这座城市降一下温,史秋杰一个人走在大梅沙海滨栈道上,也顺便看看天长地久石。
大梅沙海滩上此时正有一场cosp1ay漫展,史秋杰不怎么看动漫,但还是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围观了上去,但里面可爱小哥哥小姐姐的扮相,确实惊呆了自己,甚至自己也想这样装扮一下自己,最好是自己能有一身大家闺秀的装扮,若是放在古代,肯定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
史秋杰看着眼前的漫展,心里却笑自己胡思乱想,然后自嘲道:“这又不是汉服展,瞎想什么呢?”
突然,史秋杰的身后有一只满是皱皮的手拍了拍史秋杰的肩膀。
史秋杰心中一惊,忙回头看了一下,确实一位身穿朴素汉服的老奶奶,手中还拄着一根满是鼓包的丑陋拐杖。老奶奶的朴素汉服像是影视剧在贫困农家的衣物,上满还有一块块四四方方的补丁,但却很干净。老奶奶头上的插着一根黑色的木簪子,给人的感觉就像真的古人一般。
老奶奶两眼直勾勾的盯着史秋杰的双眼,开口问道:“姑娘,你相信鬼神吗?”
史秋杰对着老奶奶的双眼,全身竟出现一股寒意,对方的双眼好像经历了无数个岁月的风霜,看遍了人世间的生死离别,并伴有一种魔力,甚至能看穿一个人的所有的过往。
“我……”
史秋杰刚开口,周围的景象就全变了,沙滩没了,周围的人也都没了,取而代之的是病房,是身穿白衣大褂的白衣天使,一个熟悉又陌生的男子将自己抱在怀里,还摸了摸自己的脸蛋。
“哇哇哇……”
史秋杰脑海里突然就想到了“重生”
“穿越”
的字样,万万没想到,这种事会落在自己身上。但是史秋杰又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自己无法控制自己身体,而自己只能作为一个观察者,细细重品味最开始的自己。
时间很是漫长的一点一滴的过着,从哇哇坠地的婴儿,到自己会爬,会说话,会走会跑,母亲一直都陪伴在自己左右,那暖暖的母爱,让人很是感动。
小学时的自己,每天背着大书包,走起路来总是又蹦又跳的,一点都没有女孩子的矜持,反而像个男孩子。下雨天的时候,总是喜欢踩水坑,每次都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母亲每次都是又气又笑,舍不得打舍不得骂,每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最后不了了之。
史秋杰上小学的时候,很是争气,每一学期都会拿回一张奖状,家里人都说她以后能考清华上北大,但是这种持续到初中就退步了,最主要的是她迷恋上了言情小说。
美好的爱情对于青春期的女孩来讲,是一种致幻的毒药,意志稍微一放松,就有可能陷入歧途。史秋杰在初中时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她甚至幻想着和爱情小说中的情节一样,一起上高中,然后一直到大学,最后一起走进婚姻的殿堂,最后去印证那句“遇一人白,择一城终老!”
初中时的史秋杰开始和父母有了矛盾,最后还是父母选择了妥协,只要孩子开心,学习好不好好像也不是那么重要。
高中时,史秋杰现了自己选择的那个“男朋友”
并不是那么的好,甚至对自己动了邪念,这让原本保守的她有些不知所措。
中学时期的同桌,一直都是谜一样的存在,处的好的,可以从同桌展成为兄弟,姐妹,闺蜜之类的,甚至成为恋人也有很大的可能。之所以会有此类情况,原因很多。
史秋杰的同桌一般都是女的,外加上自己活泼开朗的性格,女同桌都成了自己最好的姐妹,而男同桌也成了自己的好哥们。在自己无助的时候,同桌总会有很多办法帮助自己。……
史秋杰的同桌一般都是女的,外加上自己活泼开朗的性格,女同桌都成了自己最好的姐妹,而男同桌也成了自己的好哥们。在自己无助的时候,同桌总会有很多办法帮助自己。
王志峰是一个身体稍微有些胖的阳光男孩,家境不错,个子也不低,爱好打篮球,为人和善。他作为史秋杰的同桌,在追求班花无望后,为了回报史秋杰这个来回传递的信使,决定冒充她“男朋友”
,让之前的她那个男朋友彻底死心。
在高二快结束的时候,她现了自己竟然异于常人,自己的眼睛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看到了一些“不干净”
的东西,为此还担心受怕了一阵。
高三开学不多久,王志峰便去当兵了,独自留下了史秋杰。
情不知何所起,一往情深。史秋杰现自己彻底爱上了这个同桌,总是不自觉的想起他,梦见他,有时候还会因为想念,而默默流泪。过年时,史秋杰更是以王志峰女朋友的身份见了他的父母,虽然表面上受到了热情的欢迎,但实际上却并没有得到他父母的认可。
高中毕业后,其他人要么上大专,要么复读,而选择打工的人却没几个。史秋杰却一个人选择去了深圳,原因没别的,那个人的父母家人在深圳而已。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这句话是骗人的。一些东西是你的,便是你的,不是你的,再强求也没用。史秋杰用两年的时间,始终没能让对方的父母点头,虽然在对方父母眼中,她是一个非常好非常好的女孩,但不合适就是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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