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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等著爺給你露一手
方臻帶著劉嬸子給的一點鹽巴和花椒進門,甚至還有一小撮孜然,是前些年從邊關傳來的東西。
安向晨見方臻回來,便下了地,一瘸一拐地走到門前,倚在正屋那扇破門上看他。
方臻忙著準備晚上的伙食,也沒在意,見安向晨好奇地伸長脖子看他晾在窗沿邊上的黑顆粒,就解釋了一句,「那是野兔的糞便,叫望月砂,藥材。」
管他藥不藥的,一聽是糞便,安向晨立馬縮回腦袋,並且換了一邊倚在門上。
「方臻?」
「誒,怎麼了?」方臻回頭問道。
安向晨卻不答,低著頭不知在想什麼。方臻便不管他,在院裡的小園子裡給兔子扒皮。
其實方臻離開的這些時辰,安向晨也想了不少事情。對於方臻的變化,他總覺得不止是離魂症這麼簡單,性情大變就算了,怎麼還會了很多以前不會的東西?所以他大致又有了兩種推測。一種是這人是方臻的雙胞胎兄弟,因為什麼事情來到這裡,並且取代了方臻;另一推測是他看著方臻頭上的繃帶,忽然想起古書上有記載一種癔症。
書上說某縣有一庸人,一覺醒來判若兩人,不僅能吟詩作畫,口若懸河,行為舉止還頗具大家風範,見者無不稱奇。可等他再一覺醒來,竟然將昨日的作為忘個乾淨,又變回之前那個目不識丁,唯唯諾諾的庸人了。
這兩種推測安向晨都拿不準,可也是最接近現實的了,總不能是神神鬼鬼的事吧,他是文人,子不語怪力亂神。於是安向晨就想著用名字來試一試。即便是同胞兄弟,乍一聽到別人的名字,應該不會立即答應。如果他答應了,人可能還是那個人,只是撞傷腦袋撞出癔症的可能性就大些。反正得了癔症,也是會忘記一些事情的。
所以安向晨才叫出原主的名字試探,結果方臻一口答應,顯然這就是他的名字。可得了結論,安向晨也高興不起來。癔症到底是病,以後如何演變尚未可知,且這人萬一哪天突然恢復了原先的神志,他要怎麼應對?
可惜他不知道,眼前這個並非癔症,還就是神神鬼鬼的事情,只是恰好同名罷了。
「家裡沒油,我今晚給你烤兔子。」方臻以為安向晨在屋裡悶得久了,出來透氣,就不急著趕人回炕上歇著,進屋搬了把椅子放在院子裡,自作主張將安向晨攔腰抱起,安頓在椅子上坐好,又給他脫了鞋子,把襪子拽松一些。
古人穿的襪子與今人不同,多是白色長長的一條,能包到小腿肚,且襪子並不是貼腳的,而是大大一隻,穿的時候要裹起來。
方臻怕院子裡土大,吹髒了安向晨的傷口,引起發炎,所以沒把襪子全脫掉,只向下拽了拽,看上去就像在腳上蓋了一塊白布一樣,松垮地耷拉著。
「多謝。」安向晨感念他心細,私心想著,要是他這癔症不加重也不痊癒,永遠這樣就好了。他這念頭剛一起來,就被自己壓下去。真是笑話,方臻如何,與他何干呢。難道方臻永遠這樣,他就永遠留在方家村陪著他不成?
柴火是昨天在山上撿的。方家山上多是乾草,要靠近深山才能有幾顆樹,因為沒有準備,方臻也不敢貿然前進得太深,就在邊緣轉了一圈,所以撿回來的不多。
農家有一種更常用的燃燒材料,便是秸稈。只是方臻穿越過來時,秋收已經結束,這裡的人家早早將田地里的秸稈收拾乾淨,屯在家裡做柴火,冬天也能用來燒灶做飯,燒火爐取暖,燒炕保暖,用處多著呢。不然以方臻的社交能力,早就殷勤地幫著別人收麥收秸稈,還能討一點當做報酬。
因為要烤肉,方臻就在院子裡用乾柴枝子,搭出一個像多稜錐的,中空的架子,並將扒乾淨皮子,掏空了內臟的野兔串在較粗的一根樹枝上,交給安向晨舉著。接著進廚房,從他昨天挑滿水的水缸里出一鐵鍋的水。沒辦法,家裡只有一個木盆,方臻和安向晨還拿它洗臉擦傷口來著,肯定不能再處理食物。
在院子裡就著鐵鍋里的水洗乾淨兔子身上的血,方臻就把它放在柴架子上。隨後拎著一枝枯枝,進廚房引了火苗過來。這火種是方臻今天早上留的,給安向晨煮了野菜湯之後,就沒讓它徹底熄滅,所以鐵鍋也被熏得熱乎乎的呢。
安向晨見他取了現成的火種回來,還有些失望。
他的失望表現得太明顯,方臻不禁好笑地問,「你想啥呢?」
「也、也沒什麼。」安向晨移開視線,盯著手裡的兔子。怎麼好意思說,他以為方臻要鑽木取火,等著見識呢。「你快些烤兔子吧。」
方臻腦筋稍微轉一轉,就想明白了安向晨的心思。估計是城裡的大少爺沒親眼見過火是怎麼出現的,好奇得緊,結果又沒瞧著,這才失望了。
「你等著,用不了多久。」方臻知道安向晨臉皮薄,說不出我沒見識過鑽木取火這等掉價的事,所以肯定不會好好說給他聽。他也不惱,從廚房裡取了較粗的一塊木頭,又從小園子裡拔了些現成的乾草,堆在地上,從柴火里挑出一根毛筆桿子粗細的木棍,一邊在地上磨光滑,一邊朝安向晨露出得意的笑容,「等著爺給你露一手。」
「誰稀罕。」安向晨嘴上說著不稀罕,眼睛可是一直瞟著方臻的動作。
準備就緒,安向晨用菜刀在粗木頭上挖出鑽杆大小的洞。沒辦法,原主家裡唯一的一把刀具,就是這個菜刀,這兩天方臻就提著菜刀到處轉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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