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搭讪(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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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你上学期刚和班里人打过架?”
夜色拉起帷幕,城市深埋许多事物,包括银河的光辉,天上仅剩的光辉点不亮人间的寂寥,霓虹的灯光此时才可取而代之,篡夺了星星的权柄。
当然,对于海一中的学生,不管是天上星星还是城市灯火,都离的太远了些,学校离全望海最热闹的商业街仅一墙之隔,但这墙太高,隔开了灯光喧闹,也阻断了喧闹,距离晚自习只剩十五分钟,还有很多同学在宿舍区忙碌,照亮这些男孩女孩们的却只有总共六盏昏黄的路灯。
许敬文不在其中,他站在五楼宿舍的围栏边,俯瞰着下面的光,并这么问旁边的陈庭汉。
陈庭汉双手靠着栏杆,懒散到了极点,有气无力地回应道:“我都记不清的事儿,你是怎么知道的?”
显然许敬文不信,他只当陈庭汉是在嘴硬:“记不清?你可别唬我,班里的人可记得清清楚楚,你为了个女的,把人脑袋给开了。我觉得可有意思,就折回来找你了。”
然后许敬文眼睛开始四处瞟,最终定格在长椅上:“喏,就是她。”
不用他示意,陈庭汉的目光一直都挂在她的身上。
少女如蜜果,应了夏和秋,随风而盛放,青春的美四溢而出。昏黄灯光都捱不住她的雪白肌肤,紧致光滑,当真是肤比玉镯。
和陈庭汉认识中的那位不同,要显得稍微随性一些,为了方便干活,脚下居然会踩着一双没什么“风度”
的人字拖,晶莹的脚趾像十颗晶莹的玉石,令人炫目、不敢多看,却能下意识赞叹其珍贵。
往上看,哪怕是一身丑的没边的绿裤蓝白衣,她都能穿的极有风采,适才显然是在干活,卷起了校裤的裤脚,露出一截精致饱满的脚踝和白嫩软柔的小腿。
再往上,宽大的裤子遮住了她腿股的惊人翘挺,蓝白校服外套抵挡了入夜的寒风,也遮住了因汗水沁湿衬衫,而显露出来的幼小骄傲。
黑色短发的发梢被露气沁湿,半遮于额前,脸蛋犹如饱水的鲜甜蜜枣。。。。。。海一中的漂亮女孩不少,应该说很多,但像她这样,在这般年纪便流露风情,成为一届男生对美的启蒙的,也是凤毛麟角。
哪怕在毕业后许多年,仍会有许多人记住她的名字,记住她。。。。。。王衿伶。
大概是陈庭汉的目光太不加掩饰,许敬文揶揄十足,加重语气道:“忘了——啊。”
陈庭汉也不恼,微微一笑道:“真亏你有闲心问这种无聊的小事啊。”
“倒也不是我主动问的,刚刚我去班上,和别人说起你,就有人主动讲起了这事。”
许敬文道:“你和她啥关系啊?”
关系啊。。。。。。陈庭汉仔细回忆了一下,确认无误以后,认真地道:“现在,我和她还一句话都没说过。”
“一句。。。。。。”
许敬文震惊了,他道:“都不认识,你就为了她跟人干架,你图啥啊?”
陈庭汉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我想追她,不行吗?”
许敬文摸出一包烟,拿出一根叼在自已嘴里,又抖出半根,递向陈庭汉,递的时候,他还小心翼翼地把烟盒往里藏了下,生怕这不熟悉的环境,有喜欢打小报告的小人。
陈庭汉也没多想,顺手就接了过来,但只是捏在手里,没有抽。实际上他有烟瘾,而且很重,但那是死之前的事情,烟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上辈子活的实在太苦、太累,总得有点消遣。
子弹是比烟更坏的东西,诡异的是,烟让他咳的半死不活,子弹穿颅而过,却把他带回了十几年前的今天。
一切开始的时候。
少年不识愁滋味,既然回来了,就不要再抽了。
思绪万千时,许敬文才重重地道:“海一中那么多班花、校花,你追哪个,我都是尊重祝福,说不定还能给你当当僚机,可这位。。。。。。难度不是一般的高啊。”
“为什么?”
陈庭汉明知故问,算是捧哏地道。
许敬文道:“我以前和她一个大院的,几家人都有往来,我认识的那几个混球,或多或少都对她有意思,可现在没听谁得手过。”
随后他又指道:“她坐在长凳那,但没一个人敢靠近,知道为啥吗?”
陈庭汉想了想,道:“因为王凯吧。”
“王。。。。。。王叔?!”
一开始许敬文还没反应过来王凯是谁,想明白后就失声了,惊疑不定地看着陈庭汉,听他这口吻,对王凯没有尊敬,更多的是一种熟稔,许敬文吸了口气道:
“这跟王叔有什么关系,你认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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