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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或者到现在也依然持续,他常常是想到什么就做什么。想看落日就马上冲去海边;想看极光就飞去冰岛,在冰天雪地的环境下等待半个月;喜欢的电影里提到卢浮宫,就一时兴起买票去了巴黎,在里面逛了整整一天,晚饭都没吃就又飞了回去。
他喜欢出乎意料。有一年情人节,母亲独自在意大利巡展,他没告诉任何人,乘坐两个半小时的飞机到达那座城市,买了一束花,扮成外卖员亲手将花送到了母亲手中。
她当时惊喜的样子,他到现在都记得。
南洵始终认为生活该由大大小小的惊喜,料想不到的奇遇,突奇想和意外组成。他喜欢的电影是魔幻冒险类型,爱看《指环王》、《哈利波特》和福尔摩斯,十二岁之前始终相信甘道夫或者海格会来接他去体验一段神秘的旅程。虽然在那之后因为身高突然大幅增加导致他无法再把自己当成霍比特人,被迫放弃了梦想,但那种喜爱却已经融入了他的血液当中,不可分割。
可乐在舌尖上炸起甘甜的气泡,南洵捏着罐子,把碍事的吸管抽出来放到一边,侧身为老板上菜让出空间,同时看了秦云霄一眼。
他想起两人之前的对话,他说自己有很多坏习惯,思维跳跃,没有任何规律,有可能凌晨一点突然想看流星雨,也有可能两三点跑出去看日出,问秦云霄这样也可以接受吗?
他没想到秦云霄会说可以。
其实问的时候他已经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毕竟这样的作息实在太考验人的耐性和脾气,如果不是像他一样真心喜欢,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接受的。就像他之前的朋友和恋人们。
其实他觉得没有关系,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喜好本来就是很私人的东西,怎么能要求别人跟自己一样呢?
那样未免也太霸道。
所以他从不强求,也不会对拒绝感到失望。
但是,他又想,秦云霄好像做到了。
之前陪他看了那场流星雨,现在又坐在这里,准备陪他一起爬凌晨的山,迎接那场还未到来的日出。
这么多年他独自旅行,沿途见过无数风景,记录或记住都始终只有自己一个观众。他以前觉得很好,现在也是如此。
不过偶尔的时候,他现,好像有一个旅伴也还不错。
作者有话说:
假期开始了,我要回家享受快乐假期,这期间更不定(也可能不更),祝大家双节愉快!节后再见!
第22章
他们爬上山。
平原的山不高,夜里人迹稀少,道路平坦,两侧还装了路灯,每隔十几米亮起一盏,昏黄的光如同指示牌照亮前行方向,不多时就到了山顶。
正值初秋,白天温度正常,到了夜间难免有些凉。山顶四处是自然生长的草木,风一吹,丛间便出簌簌的响声,零星飘下几片叶子,带来一股冷意。
南洵穿得不多。他吃夜宵觉得热,就把外套脱了,爬山的时候搭在身上,到了山顶刚站定,迎面而来一阵风,凉意沁人心脾,瞬间驱散了体内刚才运动带来的热度。
虽然他不怕冷,但还是本能穿好了衣服。
秦云霄握了一下他的手,“冷?”
南洵把领子竖起来挡住半张脸,只露出高挺的鼻梁和深蓝的眼睛,说话瓮声瓮气的,“有点,儿。”
秦云霄沉默了一下,把他另一只手也抓过来,拢进手心。他倒是不冷,火热的掌心和南洵微凉的手指形成鲜明对比,甚至几乎有些烫。
“还冷吗?”
南洵手指动了动,感觉被抓得很牢,秦云霄还用拇指指腹摩挲他的手背,试图通过摩擦促进血液循环,好让他更快暖和起来。
“好多儿了。”
他说。
听到这句话,秦云霄非但没有放心,反而突然叹了口气。
他有些哭笑不得,“南洵,你是不是……”
南洵歪了歪头,“是不是什么,儿?”
秦云霄:“……”
他想起来了。
刚才吃夜宵的那家烧烤摊摊主是北方人,性格爽朗豪迈,忙活到半夜,快收摊的时候遇到他们这最后一桌客人。或许是出于好客的天性,又见南洵是外国人,摊主招呼他们的时候格外热情,主动跟他们聊天,介绍自己的拿手好菜和秘制酱料。
当听到南洵用已经很熟练的中文和他交谈,摊主更是开心,一挥手直接送了他们一碟小菜和两个鸡腿。
秦云霄那时候注意到南洵在认真地听摊主讲话,眼神专注,偶尔口中还念念有词。他当时以为只是出于习惯性的礼貌,没想到南洵居然是在学习对方的口音。
他张了张嘴,下意识想纠正南洵,告诉他正确的儿化音并不是这么说的,但还没开口,忽然又放弃了。
“没什么,”
他最终说,“我是想问你累不累?刚刚走了那么久,要不要找个地方歇会儿。”
南洵回答:“不儿累。”
秦云霄忍俊不禁,“好吧。”
虽然很奇怪,虽然按照通俗概念来评判并不标准,但这样说话的南洵实在有些怪怪的可爱,他暂时不想戳破。
南洵对这种奇怪的腔调似乎着了迷,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一直这样说话,秦云霄忍笑忍得格外辛苦,痛并快乐着。
他们找到一处平坦的空地,几块大石头不规律地分布其间。秦云霄脱下自己的外套垫在石头上,两个人坐上去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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