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不得不去的聚会(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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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起电话,那头传来了不算陌生的声音,“枫哥,我是小强啊,高考结束了,你回西亭了吗?”
“刚回来,有什么事吗?”
“今天晚上,我们几个初中同学组织了一个小聚会,就唱唱歌、聊聊天,你看你有没有空啊?”
果然!
“有,我一定去。”
江枫立刻答应了下来,然后问了具体的时间地点。
挂上电话后,江枫有点失神,一边往家走,一边陷入了回忆:
当年高考完之后,陈百强给自己打电话,也是说的同样一番话,约他去参加初中同学聚会。
但,因为韩书可能也会去,江枫就婉拒了。
韩书是江枫的小学时的同班同学,初中时的同桌。
两人从小学起就很要好,初中的时候韩书还经常帮参加数学竞赛培训的江枫抄其他科目的笔记,江枫也经常给韩书的抽屉里塞满她爱吃的零食。
两个人关系就是最典型的友达以上、恋人以下,只要谁愿意迈出一步就肯定在一起了。
偏偏!两人谁都没有迈出那一步……
后来,江枫数学竞赛获奖后,被免试录取了省重点高中瓢中的竞赛尖子班。
韩书则留在本地县中西亭中学读书,两人的联系就日渐少了。
高二的时候,江枫听说韩书交了男朋友,还是两人的初中同学,叫宋青山。
宋青山成绩不好,经常在学校惹事生非,初中时候就在校外拜大哥混江湖。
但他长得人高马大,一张痞帅痞帅的脸,迷倒了不少小姑娘。
江枫确实没想到,那个一直洁身自好、品学兼优、一直憧憬着未来要去燕京当律师的漂亮姑娘,居然堕落到和小混混谈恋爱的程度了。
当年,还是少年的自己对此事完全不能接受,于是,自那之后就把韩书的电话拉黑了,发誓再也不和她来往了。
而那个暑假江枫没去的聚会,江枫以为会去的韩书并没有去,但已经和她分手的宋青山却去了。
后来据陈百强说,那天宋青山酒喝多了,开始口不择言,把自己和韩书交往期间,韩书和自己发生那些的细节说了个遍。
后来,这些话被有心之人传遍了小城,韩书的父母为此大发雷霆。
韩书也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几个月没出门,因而错过了大学的报到时间。
再后来,听说她又被另一个大混子,外号叫“油老鼠”
的给染指了,成了“大哥”
的女人。
又有人说,她其实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父母卖了房子带她去大城市看病了。
总之,江枫是彻底与她断了联系。
在江枫心里,韩书一直都是初中之前那个不服输的骄傲小姑娘,他不想也不能接受高中之后的韩书。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多年,但却一直在江枫心中隐隐作痛——
江枫很后悔,因为如果当初自己不是为了那不值钱的面子而没去聚会的话,或许就能阻止宋青山的酒后失言了。
如果宋青山没有酒后失言,韩书也会和其他的高中毕业生一样,踏上火车,奔赴自己理想的大学,去过完全不一样的人生。
每每想到那个从七八岁开始,就和自己一起在巷子里玩耍的可爱小姑娘,江枫总是不能原谅自己当年的窝囊行径。
“既然我已经回来了,那么这一次,必须阻止这场悲剧。”
江枫不禁握紧了拳头,甚至把杨梅给的开户资料袋都捏变了形。
晚上七点半,江枫如约来到城东的“魅歌”
KTV的307包厢。
还没进门,江枫就听到包厢里传出了一阵鬼哭狼嚎的声音:“我和你,心连心,共住地球村……”
2008年的奥运会刚过去不到一年,奥运歌曲此时还是KTV的大热歌曲类型。
推门进去,江枫凭着记忆,开始在人群中甄别今天的目标人物宋青山——
点歌机前围坐着一群叽叽喳喳的女生,江枫大多数已经叫不出名字了,唯一熟悉的只有其中最漂亮的那个——
小时候经常跟在自己和韩书屁股后面的小丫头方小敏。
而在屏幕前,手握话筒正在对唱着的,是给自己打电话的陈百强以及另一个看着有点眼熟的瘦高男生。
陈百强正捏着嗓子用难听的假声演唱莎拉·布莱曼的那一部分,他五音不全,但却乐此不疲。
另一边,举着啤酒瓶正喝着啤酒聊着天的几个男生,此时都抬头看向江枫。
其中一个留着中分、微胖的矮个儿站起来迎了上来,一边尖声地喊着,“哟,咱们班大学霸来了!”
矮个儿走到江枫身边,艰难地搂住一米八的江枫的肩膀,把江枫带到喝酒的男生堆里。
互相寒暄了几句,江枫问了问大家的近况,又聊了些初中时候各自的糗事,就迅速和几个男生熟络了起来。
那边的唱歌的两人一曲唱罢,把麦克风交给了点歌的女生们,也凑过来,一起聊起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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