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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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周照然出面了,上头的也想卖给周照然一个面子。
跟着周照然来的那位长官叫方儒,人如其名,是个方脸。方儒看起来憨厚老实,人却机灵得很,将刀疤脸一枪爆头后,赔笑说自己的枪走火了。
周照然懒得计较,别人给他行了方便,他也得给别人行方便。
阮可可的精神不太好,一见到三界司的人就又变成了兔子,钻进秦朗的外套里窝着。
他们先跟三界司的人回了局子录口供,又提供了大量证据,三界司的人联系到阮可可的家属,让对方来接阮可可回家。
阮可可闷闷地不想搭理人,他不想回家。
秦朗的身体受伤严重,但是他却不想在医院待着。他拿了药就回家休养,兔子会穿着围裙在厨房给他煲汤,虽然兔子依旧不会烹饪肉类,但是兔子会烹饪鸡蛋了。
在兔子的认知里,蛋类不属于肉类。
兔子最近给自己买了一辆玩具代步车,大概有秦朗小腿的一半高,四个轮子——前面一个,后面三个。
车身是塑料的。
阮可可喜欢变成原型,骑在代步车上,在客厅里打转。塑料质感的轮胎碾压者秦朗丢在地上的烟头,兔子慢吞吞地从车上趴下了,前爪捡起烟头,丢进垃圾桶。
“可可,过来给我抱抱。”
秦朗将烟丢进烟灰缸里。
塞满烟头的烟灰缸又重新出现在这间房子里。
阮可可不过去,默默地捡起烟头丢进垃圾桶,并且甩给秦朗一个后脑勺,兔耳朵颤了颤。
秦朗本来已经习惯不抽烟的日子,但随着阮可可回家的日子越来越近,一想到兔子会离开,他就没有办法让自己安定下来。
一定有什么办法能够留下阮可可。
阮可可给他炒了胡萝卜,又单独炒了鸡蛋,一颗胡萝卜被雕成兔子形状,很可爱,可爱到秦朗都舍不得吃掉。
离别的日子还是来了,阮可可的族人被三界司的人带到警厅。
阮可可从秦朗的摩托车上下来,取下安全帽,揉了揉耳朵,发夹被安全帽弄掉了,他捡起来,别在自己的耳朵上。
兔子很白,阳光照在他身上,那两只白色兔耳更加可爱,捏一捏,那柔顺的毛毛就往下凹陷下去,再抬起手指,那捏过的痕迹就不见了。太嫩了。
秦朗将脑袋埋进兔子的肩窝里,在锁骨上咬下一个痕迹,草莓印子真是新鲜。
昨晚他把兔子压在床上,做得兔子叽叽叫,现在兔子还在记恨他,不可能让他碰了。
兔子昨晚还特别想要碰他的狼耳朵,非得让他也把狼耳朵露出来给兔子摸。
狼不喜欢被摸头,因为不愿意被驯服,但阮可可在床上穿着他的衬衣求情撒娇的样子太犯规,秦朗还是答应了。
驯服就驯服吧,反正他这个人早就在兔子这里没什么主见了。
阮可可的族人在警厅的办公室内啃胡萝卜,一看就阮可可过来,抹了抹嘴巴,说因为阮可可再次离家出走,他的三位未婚夫都被别的兔子拐跑了。
在兔妖里,这种事很常见。
毕竟兔子没什么忠贞的意识,发请了跟谁都能搞在一起,兔子一年就生好几窝兔子。
兔妖为整个妖族贡献的出生率都是惊人的。
阮可可不喜欢那几位未婚夫,他一直喜欢的是乖巧的雌兔子,可是现在他跟狼大人做了羞羞的事情,那他就不能跟雌兔子一起生崽崽了。
阮可可走后一个月,秦朗整个人都有点浑浑噩噩。
因为秦朗得罪假发男的事情,王苗苗跟假发男的生意没谈成不说,最后她的酒吧还因此被假发男报复查封了。
没有王苗苗的阻拦,凭借连雀乐队的名声,各个酒吧都争抢着要他们前去驻唱,驻场费更是节节高升。
他们一块儿庆功时,周照然问贺新一场驻场费有多少,贺新比了个四,周照然摸着小朋友的头,表情浮夸地鼓励说:“哇塞,有四千哦,我们家小朋友真厉害。”
贺新脸红,说是四万。
周照然的假震惊,变成了真震惊,问秦朗的乐队还招不招人。
周潮攒够了钱,也有了时间跟他们小小地奢侈一把,腼腆地坐在角落里剥瓜子吃——他不敢喝酒水,晚上还接了代驾的工作。
云冉冉在准备入学考试,gap一年后回校,还有一场测试考试。考试虽然无关是否能够入学,只是作为导师对她的测验,但云冉冉还是想要认真准备,因此这次聚会,云冉冉就没来。
秦朗抱着吉他在台上弹奏,周照然喝大了,舌头都打卷,他问秦朗的乐队为什么要叫连雀,乐队里又没有一只雀,一直以来演奏的主题曲也跟麻雀什么的没关系。
秦朗说:“名字是欣欣起的,她不能说话后就喜欢上了看书。她有一回,捧着纳博科夫的一本诗集问我,为什么作者要杀死麻雀。”
“啊?小姑娘这么小就知道看诗集了?”
周照然自己不爱学习,就觉得这个世界上的人都跟他一样不爱学习。就像他跟秦朗交往的时候,就直接忽视秦朗退学前的优异成绩,跟云冉冉打交道时,也自然地忽视掉云冉冉的学历。
“欣欣那时候字都认不完,里面的诗集原文写的是‘连雀’,她就问我能不能不要杀死麻雀,我当时敷衍她说不会。后来她跟我爸走了,整个人就更加自闭了。”
秦朗说。
他将吉他搭在沙发边上,喝了两口酒。
那本诗集里的原文其实是——
“我是那惨遭杀害的连雀的阴影,凶手是窗玻璃那片虚假的远景。
我有头脑,连带五个官能(堪称独一无二),可是在其他方面我确实个笨手笨脚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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