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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女之家李兰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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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页(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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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东平正在吃一块咸肉,听了她的话,那块咸肉应声掉在他的餐盘里。

  &1dquo;你陪她哭了?”他问。

  &1dquo;我还问她为什么不逃走?”

  简东平无言以对,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1dquo;我奇怪,你这种人是怎么混进警察队伍的?停职算是对你不错的了!”

  &1dquo;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只不过问问她而已,又没真的要放她走,不能私放犯人,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可是,那个男人的确是该杀,你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惨!”凌戈竟然还理直气壮,同时她没忘记添上一句,&1dquo;她就跟被你吃的这些活虾一样惨,她还没喝酒呢,受折磨的时候脑子清醒得很!”

  说话间,女警花已经泪光盈盈了。看来这盘炝虾是没法吃下去了。

  简东平招手找来了服务员。

  &1dquo;帮我把这些虾放在一盘清水里。”他对服务员说。

  服务员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1dquo;先给它们醒醒酒,等会儿我要放生。”简东平若无其事地说。

  服务员看他的目光,就好像他是一个刚刚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病人。但最后,他还是以训练有素的礼貌对简东平说:&1dquo;请稍等。”接着,他拿走了那盘炝虾。

  现在,你总该满意了吧,简东平看着凌戈心道。

  果然,凌戈的口气缓和下来。

  &1dquo;吃生食不好。”她低声说,接着又问道,&1dquo;你等会儿去哪儿?”

  &1dquo;我要去找个人。”简东平说。

  &1dquo;谁?”

  &1dquo;周谨,就是你喜欢的那个专栏撰稿人。”

  &1dquo;《我的小旅店游记》?她写得很好看,你干吗特意要去找她?你们不是一直网上联系的吗?”她好奇地问。

  &1dquo;我已经有两个星期没联系上她了,我找不到她,所以我想去她家看看。”简东平的脑海里闪过周谨最后留给他印象,大雨中,穿着褐色西装,脸上粘着小胡子,声音微微抖,奔进辛程路深不见底的小弄堂&he11ip;&he11ip;他心里隐隐掠过一丝不安,她会不会出事了呢?

  自从上次大雨中见过她之后,她就好像突然失了踪,他就再也没能联系上她,她没上网,电话打不到她,手机也始终处于关机状态,他心急如焚地等到封版的最后一天,终于没办法,只能临时撤下她的专栏,上了一则小广告充版面。做报刊的最怕临时缺稿了,他为周谨的不负责任,言而无信而恼火。但一个月过去后,他的恼怒渐渐变成了不安,她究竟到哪里去了?她会不会出什么事?她突然选择失踪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于是,他终于从抽屉里翻出她以前留给他的地址,决定亲自去她家看一看。

  &1dquo;我跟你一起去吧。我这几天无聊得很。”凌戈嘟着嘴说。

  简东平看看凌戈,心里觉得好笑,当初是她斩钉截铁地对他说,她不可能嫁给一个不存钱的男人,也不可能嫁给一个每个月有一半日子在外面到处游荡的男人,更不可能嫁给一个吃狗肉的男人,可现在她却老跟他泡在一起,而他呢,虽然一开始就打定主意一辈子当个无牵无挂的单身汉,也从来没想过要跟她进一步展(即便有也很快就打消了),但还是一有机会就去找她,老是请她吃饭,从外地回来也从来不忘记给她带点当地的土特产&he11ip;&he11ip;他们两个大概都太寂寞了吧。

  &1dquo;大不了我帮你开车。我已经学会开车了。”她的兴致忽然高起来。

  &1dquo;谢谢你,我还想多活两天。”简东平笑道。

  简东平绝对不相信一个分不清东南西北的胆小鬼能把车开好。

  周谨给他留下的地址是,金升路254弄3号,从地图上看,这地方是在郊区,简东平粗略地估计了一下,从他们吃饭的饭店驱车前往,至少需要1个半小时,在这段时间,有美女相伴,他觉得也没什么不好。

  &1dquo;那好吧。”他爽快地答应了。

  凌戈觉得简东平最大的优点就是不抽烟和喝酒,这让他的外表看上去很干净,虽然他算不上英俊,身材也不算高大,但对凌戈来说,干净实在比英俊潇洒重要得多。不抽烟的人,身上自然不会有烟味,也不会动不动就咳痰。

  他们第一次见面,简东平给她留下了极其美好的印象。她还清清楚楚地记得他当时的打扮,秋天,身材瘦长的他上身穿的是件质地轻薄的深蓝色拉链衫,里面一件黑色长袖套衫,黑色长裤,脚上套一双轻便时髦的休闲鞋,那种式样她还从来没在商店里看到过。他手腕上戴一只外表粗狂的运动型手表,小拇指上套着一只白金或者银戒指。他还剪着利落的短,皮肤干净,没有青春痘的痕迹,总之,他给她留下的印象是,干净、阳光、帅气。

  不过,交往几个星期后,她就现两人的生活理念和兴爱好实在是大相径庭。她没想到,作为本市数一数二的时尚杂志的主任编辑和记者,每月收入接近万元的他,竟然从来不存一分钱,他还大言不惭地告诉她,他几乎月月光。更令她意外的是,看上去斯文阳光的他竟然经常吃些可怕的东西,河豚、活虾活鱼,穿山甲、猴脑,他样样都吃过,当她得知,他连猫肉都吃过,而且每年冬天还要例行公事地去吃狗肉火锅时,她对他的好感终于烟消云散,她觉得他根本就是个野蛮人,而且,越到后来,她越觉得他理智得不近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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