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丝绸街上继续砍王后手足(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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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是此刻的心树居,野人,猎人,农夫,民兵,剑手,雇佣兵,我看着他们的脸,能说得出每个人的名字,喜好,梦想,和当下。
他们在看着我,热切而澎湃,他们渴求财富,而财富就在敌身,他们渴望功业,而功业近在眼前,我得给诸位奏一列土封疆。我信任他们,正如他们信任我,我们团结一致,信心十足。
“尔等可知,奔狼已然陷入狮群,”
我转身而望,一张张脸看过去,1o个红色战马,2o位剥皮之人,“北国的守护危殆,幸而吾刃锋利。”
“为了北境!”
“为了河间!”
众剑高举,他们的嗓音昂扬激荡,兴奋的笑容,激动的眼神,嗜血的牙齿白闪闪。
“黄狮子的爪牙尖利,便把君临作西境,剥皮刀们,那么鲜亮的金鬃你们能视而不见?”
“剥了皮,狮子就没有秘密,小姐!”
死人没有秘密。
“他们连脑子都是金子做的,小姐!”
“对头,割了他们的脑袋,我们去财。”
每一只狮子都有的是钱,我应下这个西境富甲七国的玩笑。
武器架上寒光四射,我拔出骑枪,上头的燕尾旗子上剥皮人静静潜伏,只待风雨交加,便能昂扬招展,“斧刃掌旗,动身,胜利属于恐怖堡,荣耀献与临冬城!”
“恐怖堡万岁!!”
众人热情而应,“荣耀献与莱雅拉!”
雨中的君临无人上街,我们驰骋在空荡的街道,剥皮人的骑手漠然无语,我知道无数双眼睛自屋檐下张望,无数条舌头在互相打探血人纹章的底细。
斧刃竖起长矛,风吹雨打,大旗飞扬。
雨水点点,在我的铠甲上打出了叮咚脆响,我的战马身披马铠,在阴郁柔弱的阳光下寒光璀璨,我将是第一批冲击狮子的骑士。
对,北国的骑士,旧神之枪。
我们度不快,雨天和泥泞会消耗马的力气,幸好丝绸街的距离不远,顷刻便能到达。洛克和金袍向我致意,他们就在路边,身子掩盖在斗篷和头盔的阴影当中,手执黑铁长矛,身着镀金的链甲衣。
我不得不承认,洛克很适应这座城市,从一开始就是,或许,我不会后悔让他成为金袍的一员,作为我的手下——甚至盟友,如果他一直如此。洛克心狠手辣,而且乃是北境之人,为筹备大事竭尽心力,我心里清楚,我不可能永远控制这样一个野心勃勃的汉子,不过至少在政变前,他会尽忠于我。
“注意马蹄。”
贝里爵士在头盔里闷吼,传令官伦赛佛索威爵士高喊:“注意马蹄!”
我看到一名金袍站在高处,舞动着红色的旗帜。红色的旗帜,红色的兰尼斯特。
驻马缓进,我轻轻下令,“武装。”
,“武装起来!”
伦赛爵士声调高昂。出鞘声鸣响,旗矛直指前方,钢铁尖端在落下的水滴中粼粼反光。
“集结。”
“集结!!!”
马嘶蹄动,骑士与我一致,并肩向前,我听到了他们的喘息,胸膛起伏,斗志暗藏。贝里莫斯爵士面色沉郁,伦赛佛索威爵士昂扬旗,托马德维水爵士抿紧双唇,亨得利布雷肯爵士,我的老朋友,已经蓄势待。
雨很大,浇不灭酣战之心,红色的战马为友人而跃,橙色的缎带是主君的歌谣,闪电齐鸣,黄果摇曳,骑士的纹章舞动在马上,直指敌前。
我能看到雨幕当中兰尼斯特的袍影,隐隐约约,毫无防备,红如鲜血,将为鲜血。来,汉子们,让我们高唱!
我低声而喝,“前进!”
“前进!!!”
马蹄欢动,舞在雨中,疾如风雨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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