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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争虎斗打一最佳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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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页(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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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黑狼便转移了睡午觉的地点,选上了曼陀园。它也发现了一个现象,那就是园中经常会放上一大盆鲜肉,黑狼有时嘴馋会叼走两块,但那个愚笨的人类好像从没有发现过一样依然每天再放上新的鲜肉。黑狼索性大吃特吃一番,吃饱后再饮用园中浇花的水桶中的阿曼湖水,接着美美的找个太阳光强烈的地方睡上一觉,反正那个笨蛋人类从没有发现过自己。有几次那人从黑狼身边走过时,黑狼还会警觉的跳起来,但那人好像对它视若无睹般自顾自忙完后便回屋去了。几次以后,黑狼变得连理都不理那个人,不管他走来走去,依然呼呼大睡。终于有一天,玄熠无奈的发现黑狼真的将曼陀园当成了新的吐苏森林,而它依然是森林的主人,因为它已经大剌剌的睡到了玄熠的躺椅上,有时那种四脚朝天的不设防睡姿令玄熠实在哭笑不得。但是当玄熠睡在躺椅上时,黑狼最多只是低吼着警告几声,然后绕着躺椅转几个圈,好像随时要发动攻击。装睡的玄熠佯装未察觉,黑狼便只得作罢的卧在一旁。偶尔它会发脾气似的咬住玄熠下垂的手或脚,但总是虚虚的张合几下,见玄熠没反应后便吐出来,无聊的舔舔嘴巴,好像不乐意似的低鸣几声,便趴在一旁睡大觉。而它这样守在躺椅旁的唯一原因,便是玄熠不会像它一样一睡就好几个时辰,等他起身离开时,几乎是玄熠前脚走,黑狼便后脚跳上躺椅舒服的一卧,俨然不把玄熠这个原主人放在眼里。「喂,我给你取个名字吧。」有一天,那个人类忽然说道,正在吃东西的黑狼抬起眼睑看了他一眼,便又垂下头继续大快朵颐,明显无视他。玄熠依然饶有兴趣的说道:「就叫你……阿旭烈好吗?」黑狼的耳朵立刻竖了起来。阿旭烈?脑海中有种朦胧、扑朔的东西欲隐欲现,黑狼不知道那是什么,但它知道自己喜欢这个名字。「阿旭烈是我一个朋友的名字。你知道吗?他为了获得心爱少女的心,独自一人闯入了吐苏山谷……虽然他没有再回来,可他永远获得了那个少女的心,他也永远得到了部落族人的拥护和爱戴。」是这样吗??黑狼的耳朵动了动,发出一种不屑的哼哼声。玄熠笑了笑,温柔的注视着黑狼,小声说:「可是我觉得不仅仅是这样……因为那一天……你带来了第一株黑色的曼陀花……只有吐苏山谷的狼王身边才会生长的黑色曼陀花……」埋首吃东西的黑狼没有听到玄熠的这声低语,但它听到了玄熠温柔的说了一声:「谢谢你,阿旭烈……」只是不知道,是对谁……黑狼有了一个名字,阿旭烈,那是只有曼陀园的主人才知道的名字。从那以后,玄熠口中的阿旭烈变成了一只黑色的狼。而这个阿旭烈不像以前的阿旭烈那么羞涩憨厚,这个阿旭烈懒散高傲,唯一的爱好便是跟玄熠抢夺园中那个舒服的躺椅。日子一久,曼陀园周围的部落里便开始盛传曼陀园的曼陀老爷驯服了吐苏山谷的黑色狼王,有时路过的人们会悄悄的在曼陀园外探头探脑的瞻仰一下传说中黑色狼王的风采。而这时的黑狼阿旭烈便会突然嗷上一声,把那群看热闹的人们吓得全都尖叫着四下逃窜,阿旭烈便可以继续惬意的睡午觉了。驯服?怎么可能,谁都知道我们狼族是天底下最难驯服的种族。我喜欢待在这里,是因为这里的阳光跟阿曼湖的阳光一样的温暖,‐而这里的空气中带着阿曼湖没有的芳香,最重要的是,这里睡觉的「石头」比阿曼湖的更加舒服。「阿旭烈,来吃饭了!」当然,有个听话的手下帮我准备好吃的鲜肉,省去我逮猎的麻烦,也是一大原因。阿旭烈跳下躺椅,开始撕咬红彤彤的牛肉。早已跟阿旭烈混热的玄熠毫不避忌的用手抚摸着阿旭烈的黑色长毛,阿旭烈的两耳顺着玄熠抚动的手而贴到头上,很受用的享受着它的「手下」帮它理顺长毛。当然了,这只跟阳光一样温暖的手,也是我喜欢待在这里的另一大原因……「阿旭烈,一会儿去阿曼湖比赛怎么样?你到现在还没有赢过我的千里驹呢。」「啊!干嘛突然咬我?」只不过这个手下还没有调教好!黑色的阿旭烈惬意的用舌头舔掉牙缝上的肉丝,美滋滋的又跳回躺椅上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便闭目假寐起来。「这辈子见过最懒的活物就是你了。」玄熠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轻轻的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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