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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页(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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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小气,又爱吃醋。”

  “我也是。”

  “我怕自己不值得你喜欢。”

  “我也是。”

  “我没怎么谈过恋爱,不知道爱情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

他温柔地握住我的手,“但我知道,一想到能和你共度余生,我就对余生充满期待。”

  16岁时我们共用一个课桌,胳膊与胳膊相距不过十厘米,我的余光里全是他。

  26岁时我从清晨醒来,侧头看到阳光落在他脸上,想与他就这样慢慢变老。

  也许这就是爱情吧。

  同桌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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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的时候F同学是我们学校的传奇,长了张TVB里反恐精英的正气脸,成绩好到逆天,还会吹萨克斯,被很多怀春少女醒着睡着惦记。

  他很拽,对谁都爱答不理的死样子,冷冷的。那时他在我眼里只是个爱装逼的静音冰箱,我的梦中情人是陈浩南,渴望成为大哥的女人,跟着大哥从铜锣湾一路砍到尖沙咀,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我们高中是市里最好的一所中学,唯成绩论,学校有个规定,座位必须按成绩排,我们班主任又相当注重仪式感(肯定是巨蟹座)。所以期中和期末考试后,我们都要在走廊上排队,班主任拿着排名表从上到下喊,被喊到的才能进去选座位。

  这种体验太不好了,我觉得这是人类迄今为止最不人道的一项的明。F同学永远是第一个进去的,但他不坐第一排,因为他不喜欢,他喜欢第四排靠窗的座位,视野开阔,方便走(zhuang)神(bi)。

  当时我们班有个不爱洗头的男文青喜欢我,热情洋溢地给我写情诗,《用我的热血洒满你的坟头》什么的。那次考试我就排在他后面,这意味着我们得同桌,一想到自己的坟头会洒满他的热血我就一阵鸡皮疙瘩。

  当时全班只有F同学旁边有空位——他一直一个人坐——在我们那所变态的重点中学里成绩好就享有一切特权。

  那简直是我人生中最勇猛果敢的一刻,我抓起书包逃到F同学旁边不由分说地坐下来。

  他回头看我一眼,我还记得他当时塞着耳机在听歌。我尴尬万分地冲他笑。他就这么面无表情地看我,不说话,直到cd机里的碟片播完。

  “周杰伦吗?”

我跟他搭讪。那时周杰伦正当红,满大街都在放他的歌。F同学啪一下打开cd机,换碟,重带上耳机,冷冷地说:“The?Beat1es。”

  我们就这样成了同桌。

  若干年后,回忆起这一段,我说:“你就不能对自己的同桌友善一点吗?”

  “对不起,”

他十分抱歉地说,“毕竟当时谁都不知道坐下来的是我老婆。”

  oo2

  F同学说话特别惜字如金,能用单音节词的绝不用双音节,能用词语的绝不用句子,能用一句表达清楚的绝对不用两句,反正跟他聊天简直要被活活气死。

  他小时候学过一段时间萨克斯,就是因为性格孤僻,我婆婆一度怀疑他有自闭症。正好认识一个挺出名的萨卡斯老师,就让F去跟着学,主要希望他能多交点朋友。

  没去多久老师就告状,说他不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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