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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田的古代生活讲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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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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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

丁田占据了一张桌子,在座的就有王佐跟王富贵,还有刘文彬,以及六个护卫,其他的护卫占据了这张桌子两边的桌子,坐的倒是挺近,但是上了菜之后,他们都不吃,就丁田一个人吃的欢快。

这就不对了!

“你们不吃,一看就有问题!”

丁田指着他们道:“吃吧,这流水席都是大锅菜出来的,不吃白不吃!”

没办法,不吃也的确是很奇怪,于是,大家开吃,唯有两个护卫没吃,王佐也没吃,刘文彬吃了两口,说味道不错,就完事了。

王富贵吃了一只鸡腿,就再也不吃了:“太油腻,而且有点咸。”

“不咸的话,也不够味儿啊!”

丁田吃的倒是爽快了:“你不吃我吃!”

半只烧鸡下了肚子,他也吃饱了,因为他是就着馒头吃的,自然是吃得饱,不过也吃了两

口别的菜,其中的凉菜尤其爽口,大概是吃的都比较油腻。

越过两张桌子,就是马老六全家,还有金大娘祖孙俩,赵老四来了,赵张氏没来,也没让孩子来。

能理解,丁田让赵张氏放假一天,在家自己做点吃的,跟孩子们安静的过一天也挺好。

赵老四吃鸡跟吃人似的,一脸的憨厚模样早就不见了,凶神恶煞的跟找晦气似的,不过马家的流水席第一次就开了六十六桌,那么多人,他们又特意找的僻静地方,所以也没引起什么人的注意,毕竟来这里吃流水席的,基本上都是小老百姓。

并不值得马家在这个重要的、长脸的日子里,还要分神去关心他们这些不重要的闲杂人等

在这一天,马家家主意气风发。

对前来贺喜的杜知府,虽然是笑脸相迎,但是态度却让人寻味;杜知府的贺仪也十分的简单,大红绸子两匹,礼金六两银子,仅此而已。

跟着他来的杜师爷,就随了二两银子的喜钱,然后好像生怕吃亏一样,吃席的时候,一个劲儿的夹菜,仿佛有多饿似的,一副要把“喜钱”

吃回来的架势。

他们吃的喜宴,当然跟外面的流水席不一样了,流水席四菜一个馒头,他们的喜宴是八道菜,加一汤,一个主食,主食是大枣馒头。

因为这个馒头是红色的,比较喜庆。

就是客人表现的可一点都不喜庆!

丁田是自己一个人,吃饱了喝足了,腆着肚子回到家的,大中午的走了这么久,出了一身的汗,打了水去专门隔开的一个洗澡间冲了一下,这水是早上就打好放在院子里晾晒的,这会正热乎着,冲个澡,换一身衣服,躺在凉席上,小风一吹……他就睡着了。

家里人陆续回来,他们都不是空着手的,要么拎着个小布包,里头是流水席上的白馒头,要么就是拎着个牛皮纸包,里头包裹的是烧鸡,只不过是少了个腿儿、缺了个翅膀的那种。

都是从流水席上打包带回来的……嗯,晚上热一热,照样吃。

这就是老丁家的节俭美德。

第二天丁田吃早饭,王佐没来,丁田上差之后,就听见前头有人击鼓。

古代的办案程序里,这“击鼓鸣冤”

是第一步。

击鼓升堂,是古代诉讼制度的一种形式。

即:民众如果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写诉状申告,就跑到县衙门口击鼓鸣冤,县官听到击鼓声就会速速升堂问案,不需要写诉状,也不需要交费用,到大堂从实告来就由官府定夺。

有点像是你去医院,急诊是不需要挂号等待的,病人可以直接就医一样,是为了方便,也为了一些某些意外的原因,才会给这种方便。

而击鼓,原本是是为宣告堂官下班所用,堂官就是坐堂的主官,例如县令、例如知府这样的,到了前朝,也就是明朝的时候,才作为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写诉状的百姓鸣冤使用。

不然一般的普通老百姓要打官司,是须先递状子的。

古代的衙门如果需要主官来处理案件,就会命官差敲鼓,然后带原告和被告到正堂,审问,宣判。

也就是说,一般不会“击鼓鸣冤”

这么凶,而能“击鼓鸣冤”

的无一不是大案、要案。

这一大早,刚上差,第一杯茶泡好了才喝了一口……绿豆糕都没吃上呢,这就有人击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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